5月16日,乌苏市北京路一网吧老板因自己的手机丢失,向警方报案。
据他回忆说,15日晚上11时许,他将手机放进一个包厢里,不久被偷。
民警调出了事发时网吧监控录像,发现一名男子进出过该包厢。遂根据网吧老板提供的上网登记资料,将该男子找到,该男子叫李强,在乌苏某学校上高二。面对民警的询问,他如实供述出偷盗手机的事实。小林说,他进网吧上网,发现了一部手机,就装了起来。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李强向网吧老板认错,并交出手机。因认错态度好,情节轻微又是初犯,公安机关要求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我也要报警,正当民警以为案子已经水落石出时,李强突然说,他说,16日凌晨,这家网吧的网管在未找到手机的情况下,开始怀疑是他偷的,他极力否认后,遭到了对方殴打。
这家网吧网管王林说,当时网吧上网的人不多,他认为李强嫌疑较大,情急之才对其动手。
据此,民警对王林作出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