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网络游戏必须具备“一证三号”才能运营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在大连召开的2009年中国游戏产业年会上表示,根据新的法规要求,国产网络游戏的管理将改“备案”为“审批”,审批权将下放到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
长期以来,总署对国产网络游戏出版审批实行的是备案方式,审查标准宽泛,出版单位自由裁量权较大,加上有的受利益驱动而降低审查标准,使一些不良网络游戏得以上网运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经总署慎重研究决定,将国产网络游戏的审批权下放到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委托其履行审批职责,审批结果报总署备案。同时,总署还表示,国产网络游戏也必须要具备“一证三号”后才能正式上线运营。
孙寿山称,从2010年6月起,凡是没有经过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并获得具有网络游戏经营范围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对那些依法经营、讲究信誉的企业将纳入许可范围;对有法不依、一再违规的要靠这个门槛加以淘汰。
同时,总署还规定无论是进口网络游戏还是国产网络游戏,都必须拥有“一证三号”才能上线运营,而国产网络游戏也必须经过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审批才能运营。经前置审批和进口审批后的增加新版本、新资料片,或者变更运营单位的,必须重新履行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手续,否则总署将按非法出版予以取缔。
总署还表示,将加强对外资进口网络游戏出版运营的监管。网络游戏运营是网络出版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网络出版作为新的出版业态,必须按照国家出版法规依法经营和管理。孙寿山指出,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均禁止外资进入出版领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也未承诺开放出版服务领域,因此中国政府有权自主决定相关领域的外资政策。2009年9月底总署等部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中的原则并非新的政策,而是对以往规定的重申。
另据了解,总署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网络游戏审查标准,建立网络游戏违规档案信息数据库,并进一步完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严厉打击“私服”“外挂”等非法活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