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申请书》是指是个人或者组织向侵权的国家机关寻求赔偿的义务,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需要申请国家赔偿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向最高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几份国家赔偿申请书模板,需要的朋友可以来借鉴一下!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国家赔偿申请书1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
赔偿义务机关: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申请赔偿事项:写明申请国家赔偿的请求内容。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国家赔偿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国家赔偿申请书2
赔偿请求人:杨成才,男,1990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广东省廉江市人,住:廉江市石岭镇稔仔坡村92号。身份证号码440881199012085318,联系电话18802575119林武英转
赔偿义务机关: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
法定代表人:刘真才检察长
地址:广东省廉江市廉江大道中
请求事项:1,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赔偿造成杨成才人身自由权利损害损失61611.83元正。2,赔偿义务机关向我赔礼道歉。
赔偿事实与理由:
廉江市公安局龙湾派出所以我杨成才和杨成拄涉嫌妨害公务构成犯罪,提请廉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刑事拘留。2013年6月20日,杨成才被廉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7月23日被取保候审。2013年9月2日被逮捕。2014年4月22日,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廉检察院刑不诉[2014]13号《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杨成才,杨成柱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成才,杨成柱不起诉。
事实上,本案案发2012年4月25日15时一16时,杨成才根本不在现场,案件与杨成才没有仼何关系。是龙湾派出所所长张国雄,干警黄仁华滥用职权,乱抓无辜杨成才,致成杨成才被非法拘留和逮捕的冤案。
本案案发主要原因是张国雄,黄仁华违法用权,破坏稔仔坡村集体新建水泥路乡道引发冲突的。冲突虽然致双方受到皮毛之伤,张国雄,黄仁华二人伤情均末达到轻伤。双方冲突时,杨成才不在现场,案件与杨成才无关。
因廉江市公安局错误立案,廉江市人民检察院的审查不慎批准,致我杨成才无辜被刑事拘留和逮捕。造成杨成才经济和精神受到严重损害。从2013年6月20日至2014年4月22日,杨成才失去人身自由权利共307天。
根据《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请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杨成才人身自由权损害损失61611.83元(按2014年全国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00.69元X307天)。
以上事实,有关证据如下:1,杨成才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各一份。2,(刑事)拘留通知书一份。3,逮捕证一份。4,《不起诉决定书》一份。5,《释放证明书》二份。6,取保候审保证书一份。7,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记录单一份。
综上所述,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依法予以赔偿造成损害杨成才人身自由权利损失61611.83元为盼。
此致
廉江市人民检察院
赔偿请求人:
××××年××月××日
国家赔偿标准2021
新的赔偿标准是高检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公布的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出来的。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通知》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公布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97379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日平均工资为373.10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统计数据,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赔偿案件,每日的赔偿金即按照373.10元计算,比上年日赔偿标准增加26.35元。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侵犯人身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法修改决定将于2012年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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