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转包合同》城市或者小区中的绿化工程是非常有必要的,而相对应的工程需要有资质的公司来进行承包施工,通过招标来找到合适的公司,那么到最后的阶段就需要签订绿化工程转包合同。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绿化工程转包合同模板。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乙方按施工图纸和设计技术说明书并根据国家有关的绿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二)乙方所使用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
(三)工程现场碱土清挖到甲方规定的范围和深度,底层平整压实,误差不超过±3㎝。乙方对甲方规定的碱土清挖和排碱管道铺设要求负有监督责任,乙方一旦认可甲方的相关要求,即视为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乙方须保证苗木成活率,并承担工程质保责任。
(四)客土(种植土)回填设计要求:
(五)排碱管道质量必须达标,外包无纺布不少于2层,包实包严,排碱管道铺设到位,符合规范要求;排碱井定位合理,砌体符合标准,内外使用1:2.5水泥砂浆抹平抹严,上顶高出种植土上平 ㎝。通往污水井内的排碱管处必须抹实抹严。
(六)铺设石子厚度不低于 ㎝,须整平。
(七)给水PVC管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承受压力不低于 kg,管线口径变化合理,满足给水需求。
(八)种植土须整平、沉实、苗木种植符合设计要求。
(九)种植土回填整形后达到甲方设计高程;绿地内原有污水井及其他设施均加高或降低至绿地平面以上 ㎝。
(十)绿化养护管理期(保质、保量、保活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十一)绿化养护管理期一年内,苗木成活率、三叶草覆盖率需达到 %以上。
(十二)绿化养护管理期满 年后,苗木成活率、三叶草覆盖率达到 %以上,绿化工程相关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第五条 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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